关于对云南汉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供应商的处理公告
云南汉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在参与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活动中经查存在相互串通投标行为。为维护招标公平公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环境健康有序,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云南汉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单位进行处罚并公告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问题描述 | 处理措施 | 处理期限 | 处理范围 |
1 | 云南汉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串通投标 | 1年不得参与云南电网公司招标采购活动(包含招标与非招标) | 自2021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5日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 |
2 | 河北鼎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3 | 浙江飞捷工贸有限公司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