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蓄电池回收、报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框架招标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864)
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蓄电池回收、报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框架招标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0002200000077864),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招标人为韶关供电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蓄电池回收、报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框架招标项目(二次招标)
(二)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
(三)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六)资金来源情况说明:省级公司投资
(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九)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框招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仍为采购分配有效期)发包人在未确定下一年度的中标单位前,经双方协商同意且发包人内部审批通过后,可适当延长合同期限,直至新招标结果产生为止,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所有需求以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批复为前提下开展,如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上级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框架招标的标的物统一采购,则按上级公司的招标结果执行,本次框架招标结果自动失效;凡属电子商城的目录内品类,自网公司电子商城投运(采购)之日起,原授权采购结果自然终止,招标方不负违约责任。)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2个标的,每个标的选取一位中标人,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的,不同标的投标人可同时兼中,标的物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号 | 标包占标的比例 | 最低回收处 理综合单价 (元/吨)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蓄电池回收处置框架招标 | 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蓄电池回收处置框架招标 | 130.9 | 01 | 100% | 35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2 | 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框架招标 | 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框架招标 | 21.4 | 01 | 100% | 10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注:1、本次招标的具体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为准。
2、有效报价范围: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投标时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综合单价>最低回收处理综合单价(由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支付)为有效报价。
3、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本次招标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韶关供电局全市报废蓄电池、废油处置,上述危险废物非集中存放,存放在各运维部门生产场所临时存放点(存在现场数量较小、地点分散情况)由回收商到现场进行回收处置,回收商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回收处置,确保危险废物退运现场贮存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二)项目概述:
1、标的名称: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蓄电池回收处置框架招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 规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不可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需要环保局授权 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2)本项目主要为对韶关供电局范围内废蓄电池进行回收处置,按照合理的处理方法和工艺处理,并以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排放标准进行排放(或处置),运输过程中应符合环保和消防要求。同时按环保部门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完成相关移交手续。
2、标的名称: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框架招标:(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及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 规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危险废物,不可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需要环保局授权 处理工业危险废物的专业机构进行处理。(2)本项目主要为对韶关供电局范围内废变压器油进行回收处置,按照合理的处理方法和工艺处理,并以当地环保部门规定排放标准进行排放(或处置),运输过程中应符合环保和消防要求。同时按环保部门要求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完成相关移交手续。
2、标的名称: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框架招标,(1)报废变压器油处理的最低回收处理综合单价为 1000 元/吨(由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支付),协议期内需要处理的数量估算为214 吨(以实际移交重量为准),因此项目最低估算回收金额为21.4万元(2)服务内容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根据转移计划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以内到现场完成回收,否则视为不响应服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 | |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4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投标处理或废除中标资格: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②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③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
5 | 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投标时无需提供查询资料。(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近三个月PDF文件的打印版); |
6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
1 | 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相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持有与同等资质的运输单位合作证明材料(以合作协议或合同为依据,合作协议或合同中应明确运输内容包含危险废物,同时须附上该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蓄电池回收处置框架招标,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框架招标 | |
2 | 持有有效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含铅废物或其他废物废变压器油(HW08)类别。 | 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框架招标 | |
3 | 投标人应具备危险废物(废油)跨省转移经验和能力,需提供一份近2年(投标截止日期前24个月)内成功办理过的跨省或跨地市转移业绩,如经相关经环保部门盖章批复同意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依法处置证明材料(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废转移联单、转移事项批复)。 | 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变压器油回收处置框架招标 | |
4 | 持有有效期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含铅废物或其他废物(废铅酸蓄电池(HW49)类别。 | 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蓄电池回收处置框架招标 | |
5 | 投标人应具备危险废物(报废蓄电池)跨省转移经验和能力,需提供一份近2年(投标截止日期前24个月)内成功办理过的跨省或跨地市转移业绩,如经相关经环保部门盖章批复同意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依法处置证明材料(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废转移联单、转移事项批复)。 | 韶关供电局2021-2022年报废蓄电池回收处置框架招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0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1年01月15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勾选需要投标项目的标包后提交,系统自动确认,确认成功后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阳光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承包商登记注册操作手册》(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请参考《关于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通知》附件《数字证书办理指南2.0》、《关于电子商务系统数字证书升级的说明》(可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中心查阅下载)),为避免耽误投标,请提前完成供应商登记(选择网公司或各省公司作为审核单位均可,审核进度及结果请咨询相应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录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进行投标活动,并在投标截止前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 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1年01月08日17时00分00秒
4.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2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七、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21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八、其他公告内容
无 。
九、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
联系电话:020-85123110
电子邮箱:gddwjb@gd.csg.cn
十、联系方式
1. 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2(采购业务)-1(广东电网)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服务商、代理商、制造商登记备案业务咨询电话:4008100100-1(供应商管理业务)-1(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承包商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6611(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 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翁小姐、许小姐、严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81、85124328、85121727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
3.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