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生产领域特种装备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生产领域特种装备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78533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招标分类:专项招标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2. 招标范围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概算金额(万元) | 标包编号(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购置10kV发电车(1000kW) | 1 | 9280 | 1-1 | 10kV发电车(1) | 2560 | / | 2560 | 5 | |
1-2 | 10kV发电车(2) | 2240 | / | 2240 | 5 | |||||
1-3 | 10kV发电车(3) | 2240 | / | 2240 | 5 | |||||
1-4 | 10kV发电车(4) | 2240 | / | 2240 | 5 | |||||
2 | 购置10kV发电车(2000kW) | 2 | 1400 | 2-1 | 10kV发电车 | 1400 | / | 1400 | 5 | |
3 | 购置0.4kV发电车 | 3 | 1100 | 3-1 | 0.4kV发电车(1) | 660 | / | 660 | 5 | |
3-2 | 0.4kV发电车(2) | 440 | / | 440 | 4 | |||||
4 | 购置高空作业车 | 4 | 598 | 4-1 | 高空作业车(1) | 322 | / | 322 | 3 | |
4-2 | 高空作业车(2) | 276 | / | 276 | 3 | |||||
5 | 购置35kV移动变电站 | 5 | 2100 | 5-1 | 35KV移动变电站 | 2100 | / | 2100 | 5 | |
6 | 购置110kV移动变电站 | 6 | 900 | 6-1 | 110kV移动变电站 | 900 | / | 900 | 5 | |
7 | 购置带电作业类车辆 | 7 | 2994 | 7-1 | 10kV旁路带电作业类车辆(1) | 875 | / | 875 | 5 | |
7-2 | 10kV旁路带电作业类车辆(2) | 875 | / | 875 | 5 | |||||
7-3 | 无支腿(轮式)带电作业车 | 640 | / | 640 | 5 | |||||
7-4 | 履带式带电作业车 | 334 | / | 334 | 3 | |||||
7-5 | 运输履带车专用车 | 140 | / | 140 | 1 | |||||
7-6 | 轮式带电作业车 | 130 | / | 130 | 1 |
注:
(1)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最高限价及以下均为有效报价,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单价和总价,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的招标采购结果须在南网商城(网址为:n.csgmall.com.cn)平台上履行。招标采购结果公布后,由项目承办部门组织与中标单位签订物资采购专项合同,南方电网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南网商城运营方)与中标单位签订南方电网电子商城平台服务协议(招标文件附件:南方电网电子商城平台服务协议),中标单位在南网商城平台上完成店铺开设、商品上架、商品维护、订单配送等操作。中标单位需按平台服务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南方电网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收取标准为订单金额的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7)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9)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投标人被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纳入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解冻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和海南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冻的;经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和海南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查证属实,在以往履行供货合同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
专用资格
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1 | (1)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制造商需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提供2018年至2020年发电车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和良好的运行记录(提供供电部门出具的运行证明材料或近三年未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的承诺函)。且提供整车不低于三年保修和常规保养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所投产品必须是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具有国家免税目录《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 (5)本次投标产品单位需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且承担上海南省车牌、购置税等费用,车辆满足年审要求。 (6)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购置10kV发电车(1000kW),购置10kV发电车(2000kW),购置0.4kV发电车 |
2 | (1)凡属国内产品,须由产品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制造商或代理商只允许一家参与投标。 (3)提供2018年至2020年高空作业车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和良好的运行记录(提供供电部门出具的运行证明材料或近三年未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的承诺函)。且提供整车不低于三年保修和常规保养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车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必须是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且承担上海南省车牌、购置税等费用,车辆满足年审要求。 | 购置高空作业车 |
3 | (1)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制造商需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提供2018年至2020年移动变电站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和良好的运行记录(提供供电部门出具的运行证明材料或近三年未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的承诺函)。且提供整车不低于三年保修和常规保养的售后服务承诺函。配套电缆车需要承担上海南省车牌、购置税等费用,满足年审要求。 (4)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5)投标人必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 ISO-9001 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购置35kV移动变电站,购置110kV移动变电站 |
4 | (1)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制造商需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该项目下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提供2018年至2020年带电作业类车辆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和良好的运行记录(提供供电部门出具的运行证明材料或近三年未发生过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事故的承诺函)。且提供整车不低于三年保修和常规保养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且承担上海南省车牌、购置税等费用,车辆满足年审要求(履带式带电作业车除外)。 (4)投标人须提供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国家认可试验室出具的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 (5)投标人必须有权威机构颁发的 ISO-9001 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购置带电作业类车辆 |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2月0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02月18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开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02月06日00时00分00秒。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8日09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8日09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
①电子化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②现场开标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大厅(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本项目同时在现场及网上开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或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期间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逾期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查看功能。
6.3参加现场开标会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
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提供原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
(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
联系人:岳工
电话:4008100100转2、0898-65208507(法定节假日除外)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投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完成供应商登记或在招标项目投标的,需按有效投诉要求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投递的业务异议类投诉举报材料;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单位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的;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振发路60号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监督室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0898-65317569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苏先生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32号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部(纪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0898-65334990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钟先生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岳海屾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