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老挝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调度主站功能用房改造及辅助系统建设专项工程招标(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G2000022002061122)
招标文件澄清回复汇总公告(编号:001)
各投标单位:
现对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老挝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调度主站功能用房改造及辅助系统建设专项工程招标(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G2000022002061122)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回复汇总公告(编号:001),澄清回复汇总公告内容如下:
问题内容 | 回复内容 |
1.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评分-13、项目人员技术水平部分的问题; 2.关于技术投标文件-施工技术方案格式的问题; (以上问题具体内容详见上传附件) | 1.关于“招标文件技术评分 -13 、 项目人员技术水平部分的问题”。 (1)该技术评分项未作为限制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而仅作为加分项,优选技术能力较强供应商,属于技术条件加分项; (2)该工程涉及老挝国家电力调度自动化机房等(数据中心)复杂系统建筑工程,并未超出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且该评分要素不属于限制项,仅属于技术加分项。 2.关于“关于技术投标文件-施工技术方案格式的问题” (1)备注中投标人应提交完整的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未强调“应提交完整的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且施工方案”,故本项目不涉及项目整体设计方案,无需强制提供。 |
质疑函 项目名称: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老挝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调度主站功能用房改造及辅助系统建设专项工程招标(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G2000022002061122 质疑问题一: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资质证书情况:投标人企业在满足专业资质条件基础上,提供投标人企业: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得4分;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得4分;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得4分; 4.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得2分,或壹级资质,得4分; 疑问:(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含了:装饰装修、配套调度席位及家具、暖通系统及消防系统、弱电系统、调度会议、扩声系统、DLP 大屏显示系统、机房工程(含 UPS 及蓄电池系统),其中装饰装修占比较小,不宜用过多且过高的装修或工程资质来变相排斥潜在投标人。 (2)招标文件规定二级资质即可满足项目基本要求,说明一级资质的特殊能力并非本项目必需条件,且评分标准只有壹级资质满分,贰级资质不得分,设置该加分项变相排斥了具备二级资质的优质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质疑问题二:技术评分标准 7、业绩情况-历史业绩情况 2.上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 ,每提供一个实施地点在老挝国家内的装修业绩,得1分,满分3分。 疑问:指定提供老挝的装修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地理区域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1)本项目仅通过商务评分加分项来优选投标供应商,且本项目涉及装修装饰、电子智能化、消防、机电施工等诸多工作内容,且各项工作存在强关联性,该商务评分条件并非限制投标要求,仅作为加分项。 (2)二级资质为本项目的专业资格条件,需满足该条件才进入投标下一环节,故此处设置二级资质得分无实质意义,故在此设置更高资质作为加分项,优选供应商。 (3)因本项目实施位置处于老挝万象且施工进度要求极高,老挝施工环境受当地气候、物流、劳务、语言、文化等因素与国内差异较大,具备老挝国家内装修业绩可考察供应商熟悉老挝施工条件,具备境外物流等经验,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技术能力,且该评分要素非限制性要求,仅作为技术能力评分加分项,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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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 项目名称:南方电网澜湄国际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老挝调度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调度主站功能用房改造及辅助系统建设专项工程招标(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G2000022002061122 质疑问题一:商务评分标准 企业资质证书情况:投标人企业在满足专业资质条件基础上,提供投标人企业: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得4分;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得4分; 3.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得4分; 4.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得2分,或壹级资质,得4分; 疑问:(1)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含了:装饰装修、配套调度席位及家具、暖通系统及消防系统、弱电系统、调度会议、扩声系统、DLP 大屏显示系统、机房工程(含 UPS 及蓄电池系统),其中装饰装修占比较小,不宜用过多且过高的装修或工程资质来变相排斥潜在投标人。 (2)招标文件规定二级资质即可满足项目基本要求,说明一级资质的特殊能力并非本项目必需条件,且评分标准只有壹级资质满分,贰级资质不得分,设置该加分项变相排斥了具备二级资质的优质投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质疑问题二:技术评分标准 7、业绩情况-历史业绩情况 2.上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 ,每提供一个实施地点在老挝国家内的装修业绩,得1分,满分3分。 疑问:指定提供老挝的装修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地理区域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 (1)本项目仅通过商务评分加分项来优选投标供应商,且本项目涉及装修装饰、电子智能化、消防、机电施工等诸多工作内容,且各项工作存在强关联性,该商务评分条件并非限制投标要求,仅作为加分项。 (2)二级资质为本项目的专业资格条件,需满足该条件才进入投标下一环节,故此处设置二级资质得分无实质意义,故在此设置更高资质作为加分项,优选供应商。 (3)因本项目实施位置处于老挝万象且施工进度要求极高,老挝施工环境受当地气候、物流、劳务、语言、文化等因素与国内差异较大,具备老挝国家内装修业绩可考察供应商熟悉老挝施工条件,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技术能力,且该评分要素非限制性要求,仅作为技术能力评分加分项,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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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问题一:技术评分标准 13、项目人员技术水平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请问:评分里面要求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上资格证(专业为建筑工程),这里与技术规范书提到的工程实施负责人(实施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建筑、市政、机电工程)及以上注册资格相矛盾。由于本项目专业包含:装修、机电等,是否应该修改为跟技术规范书一致? 澄清函问题二:技术规范书中第四章-3.4机房工程-3.4.1 微模块系统技术要求第12条: 12.▲为保证数据中心机房的统一规划、管理、调试及可靠性,机柜系统、密闭通道组件、UPS系统、配电列头柜、行级精密空调系统、模块级动环监控系统等采用同一品牌的产品(提供证明材料)。 请问:机柜系统、密闭通道组件、UPS系统、供配电系统、精密空调系统、动环监控系统这六类产品,且主流厂家六类产品全部是自己生产线的只有2家(维帝、施耐德),其余4-5家左右部分品类是贴牌;如果要求为同一品牌,每个厂家针对产品的侧重点不一样,产品类别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不能保证供应产品中部分品类的质量及可靠性。该要求有倾向性、竞争不充分。 | 1.关于“技术评分标准”问题 (1)项目经理资格问题属实,属于笔误,此处技术规范书中程实施负责人(实施项目经理)资格修改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上资格证(专业为建筑工程)。 (2)技术规范书中第四章-3.4机房工程-3.4.1 微模块系统技术要求第12条问题属实,属于笔误,此处技术规范书中删除“12.▲为保证数据中心机房的统一规划、管理、调试及可靠性,机柜系统、密闭通道组件、UPS系统、配电列头柜、行级精密空调系统、模块级动环监控系统等采用同一品牌的产品(提供证明材料)”要求,并澄清项目所列微模块系统设备组件无需采用同一品牌。 |
请已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尽快在系统查看并完成系统确认工作。
项目负责人(签名):
南方电网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5-06-06